
55个基础金融概念: 11-20
11.企业债与公司债
– 发行主体:公司债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企业债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
– 定价:公司债采用核准制,由证监会进行审核,由发行人与保荐人通过市场询价确定发行价;企业债则是由发改委审核。
– 用途:公司债是公司根据经营运作具体需要所发行的债券,公司自己决定发债资金如何使用;而企业债中,发债资金的用途主要限制在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革新改造方面,并与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之间相连。
– 信用:公司在的信用来源是发债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盈利水平等,因此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相差甚多,各家公司的债券价格和发债成本也有明显差异;企业债通过“国有”机制贯彻了政府信用,而且通过行政强制落实担保机制,实际信用级别与其他政府债券相差不大。
12.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目前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13.短期中票: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简称。“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即由国内各家银行购买不向社会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年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中票”是“中期票据”的简称,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它的发行期限在1年以上,一般为3-5年。
14.银行间债券市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指依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买卖和回购的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已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记账式国债的大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都在该市场发行并上市交易。
15.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同业拆借市场,亦称同业拆放市场,是指金融机构之间以货币借贷方式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市场。通俗地讲,就是金融机构间互相借钱的市场。
16.“银根”:“银根”一词往往被用来借喻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中央银行为减少信贷供给,提高利率,消除因需求过旺而带来的通货膨胀压力所采取的货币政策,成为紧缩银根。反之,为阻止经济衰退,通过增加信贷供给,降低利率,促使投资增加,带动经济增长而采取的货币政策,成为放松银根。
17.中央银行:中央银行,是一国最高货币金融管理机构,在各国金融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中央银行职能是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央行业务是非营利的。我国的中央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
18.OTC:OTC(Over The Counter),即是“场外交易市场”,又称“柜台交易市场”。在很早以前,银行兼营股票买卖业务:因为采取在银行柜台上向客户出售股票的做法,所以这种市场被称为柜台交易市场,如今泛指在交易所之外进行交易的市场,也叫做场外市场。
19.增信:增信,就是增进信用。债券发行主体可以通过各种增信手段或措施,提高自身信用等级,增进债券信用,降低债券违约率或减少违约损失率,从而降低债券持有人承担的违约风险和损失。提高增信,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可以得到融资,债券投资者也获得多重保障。债券增信的手段多样,其中第三方担保、抵质押担保、债券保险、债券信托、信用准备金等最为常见。
20.反担保:反担保又称“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打个比方说,就是一家担保公司或一个担保人为你的贷款做了担保,如果你还不了贷款,那么担保公司或担保人就要承担代偿责任,所以他们需要你向其提供一定的资产以保障自己的权益,这个过程就是反担保。